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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大讲堂第112讲】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解读

——泰山大讲堂第112讲纪实

时间:2023-06-07 08:39:16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大数据技术的运用使数字化信息被社会共享,市场信息透明化促进了市场经济空前繁荣。而大数据杀熟定价、消费者被限制交易为代表的一系列不合理利用算法导致的问题陆续出现,以致大数据时代下实施垄断行为空前容易。6月6日下午16时,我们有幸邀请到了王健教授于我校图书馆报告厅举办了关于“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解读”的 专题讲座,以《反垄断法》为范本,探索对垄断行为的监管和规制的可行性的方案。

      王健老师是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院长,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二级教授。杭州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英国牛津大学法学院、新西兰奥克兰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发表论文120多篇,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以及省部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并多次获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王健教授开场便强调了学习民法的重要性,并勉励法科学生要多阅读相关专著和文献打开学术视野,唤醒法治热情。随后讲座进入正题。王教授介绍了当代反垄断问题出现的时代背景——数字经济时代的来领。由此分析出互联网反垄断的缘起,即互联网平台将数据资源富集开创双边平台的新盈利模式,利用不对称定价盈利。当该平台在该市场中形成垄断地位并肆意使用其支配力的时候就形成了反垄断问题。王教授指出:“来自竞争的反垄”点明反垄断的目的是为了衡平市场主体间的利益,以此来达到保护竞争与创新的根本目的。

      随后,王教授列举了国内外知名的反垄断案例。如京东诉天猫、阿里巴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抖音诉腾讯垄断案、人人诉百度案等。总结出:目前反垄断领域法院案件比执法机构案件多,案件主要是集中在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为涉及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限定交易、差别待遇行为涉及数据开放和垄断问题。并找出了20年一次进行一次大型反垄断的发展规律。最后,王教授就数字经济时代对个人数据安全的保护问题进行了梳理。互联网平台的竞争从蛮荒时代迈入规范发展时代。

      王教授逻辑严谨、幽默风趣,基于大型互联网企业陆续出现垄断行为的现状,深刻研究和分析了互联网企业实行垄断行为的本质和危害,通过为同学们列举中外典型案例探究了互联网行业反垄断的根本目的以及反垄断的机制,启发了同学们关于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持续的发展的思考。


名师课堂办公室供稿

撰稿:秦晗阳

摄影:曾靖雯

王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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